77届奥斯卡,我笑了
Million Dollar Baby顺利地为Eastwood拿下了最佳影片和最佳导演。
完全符合我的意愿啊。
Marty可怜了一点,又与最佳导演无缘,不过,凭心而论Aviator还真不是特别出色的作品,虽然说可能是Scorsese自己的一次努力的尝试,但是无论和他自己过去的作品还是和去年非常出色的MDB或者Sideways相比都毫无优势。
Marty还是继续努力吧。。。
Million Dollar Baby顺利地为Eastwood拿下了最佳影片和最佳导演。
完全符合我的意愿啊。
Marty可怜了一点,又与最佳导演无缘,不过,凭心而论Aviator还真不是特别出色的作品,虽然说可能是Scorsese自己的一次努力的尝试,但是无论和他自己过去的作品还是和去年非常出色的MDB或者Sideways相比都毫无优势。
Marty还是继续努力吧。。。
This 1995 prequel to Before Sunset, which was one of the quiet hits of 2004, is in retrospect dreamish and romantic– yet knowing what happened in Before Sunset, the dream depicted here seems hallow and foamy, a beautiful bubble just ready to burst.
There can be no complaints about either Ethan Hawke or Julie Delpy, who both give great performances. Delpy is especially fascinating at times with her gaze, conveying multitudes of emotions in one moment.
Vienna seems to be the perfect backdrop for this picturesque love story.
Just like its sequel, the dialogue is really the “juice” of the film. It’s not petty seductive talk with the sole purpose of getting the two leads in bed– rather it is genuinely interesting conversation offering us insight on the characters.
However, since I saw this film after Before Sunset, I couldn’t help but have a sense of doomed fate. I know this couple would not see each other after six months. I know they would spend the most precious years of their lives without each other. And in this gloomy shadow, does their brief encounter ever bear any importance, apart from offering them the countless “what if’s”?
开学一周,时间还闲一点。
花了一些功夫和ct讨论剧本的事情。本来不是很投入,听明白了他对于剧情、人物、核心思想的设想,突然一下子兴奋起来了。
故事目前看来虽然可能难免显得俗套,但如果能够体现我们对于内容的理解,那还是会颇有看点的。
整个电影已经开始在脑子里有点模样了,也想到了一些表现手法上的问题。
现在他一边继续弄文学剧本,我就要开始想想技术上的可行性了。
目前觉得比较重要的是双机拍摄的问题。
――所以归根结底就是钱的问题啊~~
短篇这个小连载,前后写了6天。
最初的创意,完全只有一个场景,就是电影院耍流氓那一段。我觉得那会是一个挺俗然而又可以写得好笑的情景,一个自己有点喜欢的女生靠在自己身旁哭别的男生。
那时候脑子里构造了这样几句话:
她把脸在我的衣服上蹭来蹭去。
嘿她的眼泪鼻涕抹在身上甭提多恶心了。
当然其实是我外衣上的泥啊土啊弄花了她的脸。
这是一种很常见的说话方式,但我一直觉得很有意思。最终写影院那一段的时候,因为作为作者的我已经开始喜欢“她”这个形象了,所以没忍心说话这么损,但类似的话还是写了。
在最初的几篇连载里,我是在努力地去搞一点笑(因此上述的那种风格的话很多),并渲染出一些男生那种在感情问题上的轻浮态度,以及与此相关的对女生的一种贬低和鄙视的心理,如“宿舍哥们”所说:“女人是衣服。老婆,情人,都一样。只不过穿着的场合和心情不一样罢了。。。”
后来的笔风,我自忖发生了相当明显的变化。这是由于没有能够坚持原则。本意是,我从始至终都是如“宿舍哥们”一样的轻浮态度,最后因此没有能够得到自己真正想要的感情,以此作为一种警示。然而因为始终没有提纲――即使脑子里也没有――所以都是写着写着情节在手指下就发生了本质的转折。几个自认为比较戏剧性的转折,如手机短信事件和食堂分手事件,都是写到那里突然想到的。这样的好处是,我自己之前也不知道会有这样的转折,因此戏剧性大概是有的,坏处则是前后极容易发生不一致,不仅仅是情节上的,还有整体表达思路上,甚至想要表达的问题都发生了改变。
这里顺便说一下,就手机短信事件,funa发信向我说是有漏洞的:
刚开机“我”的那条短信就过来了,让那个“老婆”看到了
不过阿,如果那个花心大萝卜之前没有收到那个短信的话,怎么可能先不听电话,然后又把手机关掉呢?
这个漏洞我自己确实想到了,所以回信里我的自圆其说的解释是:
跟我想的一样
这个基本上是我当时写到那儿即兴想出的情节
我不知道会不会有这种情况,比如他当时说在电梯里,开没开机应该没区别吧?
那听到的会是不在通话区还是未开机呢?
然后他出了电梯,听到的就应该是未开机吧
我想的是他那次是真的没电了没开机
结果回来换了电池开机就收到短信了
除此之外的漏洞应该还有很多。因为临近开学写的急,后几篇写完之后看都没有完整看过,错字都还有一些。欢迎大家继续提意见。认真写点东西还是挺辛苦的,因此我也希望在大家的帮助下把它写得更好。
抛开这个技术细节。前面说过了,作为作者我自己的情感在写作过程中都发生了相当本质的变化。起先我的想法是,“宿舍哥们”是典型的花心男,生活轻浮,游戏人生;“我”则是想花而花不起来的那种,一边对“哥们”的女人暗中觊觎,一边自己的生活又十分窝囊。窝囊最初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搞笑,但后来不经意间成为了我自认为一种很有分量的元素――“我”为什么会如此窝囊?
回答了这个问题,也就道出了我最初想要表现的核心思想。“我”为什么会如此窝囊?――因为“我”的虚伪和懦弱(在“所谓女友”和“他老婆”两段感情问题上的自欺欺人),因为我的空虚和无聊(“趴在笔记本前,一边水木一边日本女人照片”)。我是很想批判现实中自己的这四大缺点,而最初有了写作的念头,也因此,情节固然是纯属虚构,“我”与我的本质问题却是一模一样的。
其实空虚和无聊,我认为是我与身边的人身上很共性的东西,因此文中几乎所有出场的角色都流露出了这种缺陷。
然而在写作的过程中,毕竟主观情感发生了变化。小说中本来唯一一个可爱的形象是“他老婆”,也因此我自己也写着写着就喜欢上这个角色了。因为是第一人称叙述,所以不知不觉地把我的感觉和原本设想的“我”的感觉混淆了。后来索性放开了手脚,风格上也转入了花痴男风格,比较多的抒情/煽情取代了取代了讽刺和尖酸。或者更恰当地说是风格极端化了――在描述与“她”的互动时语言是偏唯美纯洁的,在描述诸如与“丰满女生”以及与“所谓女友”的互动时则更加地刻薄了。
“丰满女生”的存在价值,完全是为了引出电影院耍流氓情节。然而后来觉得还有文章可做,于是让这个人物有了短暂的直接登场。目的是揶揄一番“相亲”这种形式的认识异性朋友。其实这倒是我固有的偏见了,想想朋友给介绍朋友也没有什么原则上的错误,但似乎就是有点鄙视之的感觉。
至于“所谓女友”,最初是为了突出“我”的窝囊――“我”急于说明自己并非没有女友而表明并不能算作太失败,可事实上“我”这个“所谓女友”有倒不如没有。后来让她再度出场洗心革面地来求“我”,则是我的有些恶作剧了,大抵在挖苦一些女生。
当然,从另一个角度来说,“所谓女友”的再度出场是有些其它意义的。故事的最初理念,前已提及,就是为了刻画我们的空虚无聊虚伪懦弱,但到了最后涉及到了我们对待感情的态度。在最后与“她”的茶馆对白中,我借“我”之口说出了我所赞同的对待任何一份感情的态度:
只要未来哪一天,我们也能够碰见和我们一样对待感情是认真得一根筋儿的人。
只要我们到时候懂得珍惜,那么我们一定会幸福的。
我们要懂得珍惜,我们要认认真真。这样的道理空泛地说谁都知道,不过我想自己在经历了一些事情之后我是愈发意识到其宝贵价值了。在《短篇》中,“宿舍哥们”和“所谓女友”都是不珍惜感情的人。本来我想要“宿舍哥们”为失去“他老婆”很痛苦一番的,不过后来想到因为想写“我”与“他老婆”的交往,所以有一定的冲突在其中,因而作罢;而“所谓女友”于是则成了替罪羊,用她来表现了不认真、不珍惜的下场。
因为自己的感情经历并不丰富,所以,有些地方还是只能说是凭空想象的,对女生心理、行为的刻画,可能在女性朋友看来也严重地走样了。没有关系。毕竟不是职业作家,而且,路总是一步一步走出来的。假以时日,我相信如果未来还会有这种的写作尝试,那么一定会有长足的进步。
——一个简单的对比。大家可以看看我几乎四年前高二时写的冬季里的初恋,再对比短篇,我自认为,无论文字的功底上还是故事的水准上,进步还是挺明显的。哈哈,又自卖自夸啦。
大家不要笑。
从榕树下我那个已经弃而不用的老帐号里挖出了这几篇文章,还有几篇文章没有贴过来,因为现在看来实在是幼稚,或者已经失去了当时的意义。
这四篇也幼稚的很。
冬季里的初恋是我写的第一篇爱情小小说,作于高二暑假。我本是写武侠起家的,但初中的时候写一个长篇没有能够坚持下去,后来觉得还是写点短的东西,于是写了这么篇文字出来。
高三回首是经历了高考完那个无比痛苦的暑假后的反思,现下看来仍有一定的纪念意义。也因为这篇文章认识了一个很好的朋友。
胡思乱想:雨・哭・距离和胡思乱想:同学会,也是高二那个暑假的文章。大抵反映了我当时对一些问题和事情的一些想法。
文字、排版都没有动,直接从榕树拷贝粘贴过来的,所谓原汁原味。
【原作于2001.08.15】
前些天同学聚会。
这本无可厚非,大家即将升入高三,地狱的一年即将开始,在这最后的暑假里热闹一下(尤其是初中的老同学热闹以下),没什么不好的。
我的感触挺多的。一些一两年没见的老伙计乍一出现,还真是吓了我一跳:呵,越发挺拔了!似乎只有我个子没长。
平日里话不多的人,也一下子成了能言的演说家,互相抢着说。本来嘛,聚会的主要目的就是聊天,至于形式,我们决定去划船。
划船自有划船的乐趣,但我们却不是冲这乐趣来的。大家把船划到湖中央,摆好架势,开始互相泼水。本就是势均力敌、旗鼓相当,这么拼下来,所有的人衣服都透了。
不爽,上了岸还被公园的工作人员骂了一通,还得负责把船打扫干净。
这么折腾了大半天,理所当然的要去吃饭。
一般而言我是不喜欢这种场合的,我总觉得世俗气、社会味儿太重。毕竟我们还是学生,应该尽量远离这些的。但毕竟老同学难得一见。
吃喝风在中学生里也是广为流传的,但其实我们这顿饭花的不算厉害。想来也是,12个人,只吃了两百块钱,平滩到每个人身上也就一、二十。不过令我难以忍受的是抽烟喝酒。
中学生抽烟喝酒不是什么新鲜事,然而让我亲眼目睹以前的老同学个个海量,个个推杯换盏,我倒真的受不了。啤酒是什么味道,我不知道,因为我没有喝过,但能令他们如此着迷而乐于其中流连忘返,想必也是人间罕有的美味了。
想来倒也好笑,我大抵是这帮人里年龄最大的,已经过了18周岁了,可只有我不会喝酒。
不知道为什么,我回家的时候头疼的厉害,心情也不轻松。或许是受不了刚才的烟酒味,我只想一头栽在床上,睡他个一天一夜。
事实上我也确实是这么做的。
醒来沉重感却未离我而去。
我不知道我们的社会是进步了,还是倒退了。也许在物质上,我们进步了;但是在精神上,当你能随随便便地从一个边喝酒边扯淡的中学生之口中听到这社会最肮脏的阴暗面时,我觉得这社会就是倒退了。
也许我真的是庸人自扰。既然大家都默许了这些现实,我看我还是赶紧跟上时代吧。
明天就去喝酒。下周开始抽烟。(笑)
【原作于2001.08.04】
又下雨了。
我喜欢下雨,尤其是连绵不断、淅淅沥沥的小雨。
比方说现在这样的雨。
在这样的雨里,我可以尽情地享用上天给予大地万物的恩赐,而不必担心感冒、着凉;这样的雨是很体贴而又温柔的,站在这样的雨中,是一种滋润的感觉,使我的心情似乎也能明亮起来。
这样的雨,可以洗清世间的污浊和肮脏,哪怕这洁净仅仅只能维持微不足道的片刻瞬间,也是可取的,也是值得赞许和崇拜的。人们不敢想的事,雨却做到了,虽然它付出的代价是自己的全部,而换来的清洁人们却很少留意。
我不知道这是一种怎样的精神。或许上帝(如果真有上帝的话)是在教导我们;不,上帝是不会这样传道的,因此这雨必定是上帝的眼泪――上帝看到世间的污秽之后流下的自责的眼泪。
世人缺少这种自责精神。当一个社会里的每一个人都急于功名利禄时,人们更多的是相互的责骂,而不是自责。谁愿意在众人面前否定自我呢?
如今的世间是个物欲横流的地方,人们看重的更多是物质财富。精神财富呢?早随着自责精神一起下了下水管子。然而我们却标榜说这世界在进步。
上帝恐怕还要有很多眼泪要流。
这使我想到了哭。
哭是一种很复杂的情感的外露。
人们高兴的时候会哭;伤心的时候亦会哭。因此哭应当只是一种“表现形式”吧?这“表现形式”的背后又是什么?
应该是真情实感吧。
所以人们不愿在大庭广众之下哭,因为那样好像显示了自己的脆弱;不过我倒觉得真正的缘故是人们不愿暴露自己的真实感受――因为在这样一个世界里,在陌生人面前暴露自我是危险的。
这便引申出了人与人之间的隔膜。
鲁迅先生的伟大在于,他一针见血地指出了旧中国的全部肮脏。
如今的中国和那时的中国不一样了,然而我总觉得“人与人之间的隔膜”始终存在着。
人与人之间的确需要一个距离。因为这个距离保证了每一个人的自我空间,亦给每一个人提供了安全感。然而当这种距离太大的时候,似乎问题就会产生。当这种距离达到一定程度的时候,人们之间就不会再有任何真情实感的交流,只有冷漠和物质上的对话。这样的一个社会是病态的,因为这个社会的最基本组成单位――个人――之间是没有任何互动的,整个社会是没有任何凝聚力的。
想来也是这样:倘使人与人之间的必要的安全距离那么大,每一个人都把自己封闭在自己的环境中,社会又怎能不是病态的?
因此我觉得一个社会的先进程度,倒是可以用这个社会公认的人与人之间的安全距离的大小来评估。在一个物欲横流的社会中,这个距离是大的,因为每一个人都在千方百计地算计着两笔帐:如何保住自己现有的财产,以及如何得到别人的财富。而在一个崇尚高尚思想的社会里,这个安全距离应该是小的,因为人们考虑的更多的是如何升华自己的灵魂,而不是如何满足自己的肉躯。
以上便是我在雨中的胡思乱想。
高考终于结束了。通知书亦即将拿到,回首高三,梦耶?幻耶?
高三初印象
都说高三苦。
这苦,自高二的暑假,便初露端倪了。
炎热的假期。憋在屋子里,想不写成堆的作业,但玩也玩不起来,心中总惦记着书案上的那摞书。再想想开学前的分班调整考试,更是不敢大意――如果被踢出了重点班,可以直接联系复读了。
然而作业毕竟没有写完。开学了,考试了,自己觉得考得很臭,但还在重点班。这次分班考试的成绩,便如高一那次一样,校方没有公布成绩,留下了无尽揣度的空间。
压力不是骤然而至的,又或许的确骤然而来,只不过有了高二的酝酿,我们没有觉察罢了。数学老师开始十页十页地发卷子。物理老师自不甘落后。课时倒是没增加,每天七节课,外加早读、统练,周六上到下午三点。走读生不必参加晚自习。毕竟还是在北京,压力相对小一点。(但我们学校还是个别情况,在北京属于比较松的那类)
班主任如往常一样,一开学就抓得很紧,生怕松懈了。同学之间出现了浓厚的学习气氛――当然,不少都是刚开始很紧绷,然后慢慢松下来,最后麻木回了老样子。
学习狂人自然少不了――大抵高一高二就是了,且始终如一。任何时候,课上课下,他们的笔都没有停。上课听讲是副业,做题是主业。这一点我始终是不敢“苟同”的,也许是习惯、惰性使然,反正我没有上课做题的习惯。(在老师间,这也是有争议的,有的老师认为学的好的学生当然可以额外做点题,大可不必听讲;有的老师则认为无论讲课内容熟悉不熟悉,学生都要认真听,打好基础。见仁见智。)
因为还有体育会考,所以第一学期体育课没有“人间蒸发”,但是内容索然无味。踢球的时间少了,人一个个也都“圆”了起来,体重见长。这当然也成了“茶余饭后”的谈资。
让考试来得更猛烈
第一次期中考试是个不大不小的炸弹,毕竟是区里统一命题。班主任有话在先,这次考试非常重要,“一定要占据有利位置”,在排名上开个好头。
头确实开得不错,我排年级第一。
有的人形势则不那么乐观。大起大落,想来是每个学生的最大噩梦了,但这噩梦总会有人做的。这次上600了,下次又掉下去了,这样的一批人恐怕是最难受的,因为不论实际录取线如何,600分早已成了所有北京考生心中的那条分水岭。上去了,就意味着,上清华、北大这样的传统学府,还是有戏的(当然,这两年情况并不如此)。
有的人沮丧了。有的人愈发拼命了。
期末考试,同样全区统考。
还是年级第一。
心中有点飘飘然了,因为说实话,上高三后,我一直觉得其他人都比我用功,心里颇有些惴惴不安;结果期中考得不错,便没有做多大调整,老样子前进,期末还是第一,便松懈了,心想不用学也能应付高考。
恐怕这一懈,我以后回想起来就都会后怕。
其他人各有各的麻烦。有的跌了下去;有的人没见进步,心里焦虑;最痛苦的莫过于那些590多分的,想必很是不甘。
高三上学期实在是弹指而过。自己买的、学校发的习题,还乖乖地摞在那里,没动几个字。
考试却早已不当回事了,甚至每每开考反会有莫可名状的兴奋,不知是对成绩的期待,还是对考试本身。――玩的就是心跳?
综合症
一个学期下来,所有人都病了。
身体上的病,当然会有;然而此番大家得的都是心理病。譬如,课间聊天之际,会有人忽言:“你刚才那字念错了吧?”然后大伙一齐翻字典,大加考证。所有的人神经都绷得紧紧的,但却又都没意识到,自己觉得挺正常的。会为很幼稚很幼稚的事情而捧腹,以至歇斯底里地笑。
猫科动物也多了。有的人索性倒了时差,白天课上睡大觉,晚上开夜车。老师到了这个时候,当然也不会怎么管了(也要看老师,有的老师很严)。
体育锻炼的时间少了;去网吧的倒是没少,且c(cs)得越来越疯,而且在班里大侃特侃。我想,这倒不是因为游戏本身多么令人着迷,而是因为学业压力过大,所有的人都被压得透不过气来,不自主地找法子减压。有的人看小说,有的打牌,当然也就有去网吧的。
但玩(无论玩什么),当然也玩不痛快,每每要酣畅淋漓之际,高考二字便浮出水面,映入眼帘。痛苦。
考试在继续
下学期开始了。
我们班没有搞倒计时之类的东西,但偏偏有个某某公司印了些倒计时日历(自然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乎大作特作广告也),每个人都有一份。
其实也不需要什么日历。考试便是日历,每月一次月考,外加两次模拟,便是最好的倒计时。
我的不爽,也是从月考开始。由于是学校自行命题,且时间紧迫,所以题目中偏题、怪题、错题自然少不了。我们此刻又都已经神经衰弱,自然受不了分数大幅下降的刺激。班主任便出来打圆场,考前说月考如何如何重要,考后便说只是练习,不必老惦记成绩不好。
但事实是,两次月考之后,不少人(包括我)都没了底,我倒不是因为排名的变化,而是因为分数上的差距。眼见自己的分数,从上学期的650以上,直跌到620,心里不可能不急――清华去年在北京的分数线可是621啊!更何况我要上好专业,不光是考上清华。
心里急,办事却愈发松懈了,每天只觉得在学校应付了一天,回家只想放松,结果是学习时间反倒不如高一高二了。心里越来越急,但情况不见好转。
模拟考、填报志愿
转瞬春暖花开,初夏将至。残酷的一模来了。
虽然学习境况不甚理想,但是经过了五一的突击复习加调整,又有了信心,结果考得还可以。
一模完了,便开始风风火火地考虑志愿的问题了。我自己情况比较乐观,更何况打小学的时候就已经打定要考清华了(否则小学时就不来北京了),所以志愿问题比较简单。朋友们有的则开始发愁了。到了这个时候,只能各自为战了,虽然口头上互相鼓励,但大家心里清楚,只有自己才能帮助自己。
由于一模刚考完,外加上志愿的事情一搅和,班里的气氛很是浮躁,群情激动。老师急忙出来救火。
转瞬二模到了,这个时候已经谈不上什么“为这次考试做好准备”了,我考前也没有太做什么,便进了考场。
分数上进步了20分,但排名略微下降了。毕竟是二模,有不少“送分题”,大家明知道分数水分大,但也都信心爆棚,磨刀霍霍向高考。自己颇有点不爽,因为理综考得很臭,而且已经不是一次两次了。
成人仪式、毕业典礼
在这许多混乱当中,我们举行了成人仪式。
从年龄上来讲,我已经成人了一年多了;
班里有的同学,却还要到年末才会成人。但这无关紧要。
成人仪式并不长,学生代表、家长代表、老师们都发了言。每个班都准备了一个节目。
我事前已经想到仪式会很煽情(字眼用的不好,不过不要误会,不是男女关系中的煽情),但饶是如此,大抵也还是被感动了,尤其是被老师们。曾经听过这样一句话,好像是哪里的高三学生说的,大抵是这样:“每个学生一生都要经历一次高考,这是学生的不幸;每个高中老师一生都要经历无数次的高考,这是老师的不幸。”想到这句话,看看前面的老师,不禁为老师而感动。无论欣赏不欣赏这些老师的授课,必须承认他们都是伟大而可贵的,每一个都是。
与成人仪式相比,毕业典礼要俗很多,主要是颁奖。还必须穿制服,又闷又累。
最后的几天
学校临时变卦,课一直上到6月28号,然后放假。我倒无所谓,反正在家也学不下去了,乐得在学校上课。
那几天世界杯激战正酣,爱看球的当然都没学好,这其中便有我。我几乎是一场没落地看下来的,自然那一个月没好好复习。看完决赛,怅然若失,不是因为比较支持的德国队输了,而是从此再也没有麻痹自己的事情可做了,该面对的还是要面对。
7月1号―4号,没几天了,心里急,知道在家不行,索性到学校上自习,也方便找老师答疑。没想到有几个朋友有同样的打算,便一起复习。
经过最后的抱佛脚,信心百倍。很从容地看了考场。
该玩真的了。
决战高考!
7月6号,我知道会是个不眠之夜。
情况要比想象的好,居然睡着了,但是半夜里热醒了。没敢开空调,怕吹出病。闷的要死,不知道是心烦,还是真的拜天气所赐。好像又睡着了,反正迷迷糊糊就到了5点。
这时候天已经亮了。我知道再也不可能睡了,索性听随身听,没听流行音乐,好像听的是德沃夏克的自新大陆。
我发誓,从5点到7点20那一段时间,是我这辈子最难熬的两个小时。不停地走来走去,坐不住,本来还想看看诗词什么的,看了一眼就丢一旁了。
父亲开车送我。虽然时间早得很,但已经没多少停车位了。前面一辆车里的漂亮女生(我猜很漂亮)还在看复习资料。我只是不停地看表。
8点一刻,再也坐不住了,进了学校。
之后的事情好像梦一场。遇到了同学,互相打气,然后进考场。然后考试。作文时间很紧。差点忘写题目。
出了考场,心里很坦然,看着外面密密麻麻的家长大军,忽然觉着自己远不是最不幸的人。家长们惨得多。
考完了一科,轻松了,自己觉得状态很好。
剩下的,只是例行公事了。
7月8号下午5点,我结束了这次旅程。
The Aftermath(后果)
这个小标题不好。Aftermath在英文中是个很酷的词(我觉得),简单地翻译成结果、后果什么的,太不像样了。但是这就是语言的差别,你很难为另一个语言中的一个词定下一个既准确又能完全体现色彩的翻译。话题扯远了。
7月9号下午,到学校拿了答案。本来已经打定主意不看了,但其他同学都看了,我也忍不住。
语文考得不错。数学么,一般般吧,有几点遗憾,没觉得有多难,但是没考好。英语一般,没考出水平。理综,……唉。
7月10号早上,又翻了翻,发现理综最后一道27分的大题几乎完全做错了。
心一沉,估分又得下降了,已经到了620的警戒线。但还是强作镇定,因为我是往坏的想,没准儿会峰回路转呢。
脸色不太好看,父母看出来了。父亲安慰了几句。突然忍不住,跑到自己屋里,压抑地哭。母亲听到了,说“要哭就哭吧”。大声地哭。
本来不会哭的,全因为父亲的那两句安慰之词。心里很难受,最难受的不是在于自己考砸了,而是在于辜负了父母十年的期待。我心里很清楚父母这十年受了多少气,他们本可以过得更好,甚至当初也根本不必回国,但是他们希望我做一个真正的中国人。自从到了北京,他们吃了很多苦,父亲的身体也没以前那么好了。
而我,竟辜负了他们。
忽然觉得成长了很多。
柳暗花明
人就是这么怪。苦完了,心中竟然再也没有一丝愁苦。毕竟年少。
攒电脑!按照我的顶尖配置装了台令人咋舌的好机器。(至少令自己咋舌)
出去玩!打打羽毛球,上上街,买DVD。一口气买了11张,看了三天才看完。
不敢让自己闲着,因为一没事儿就会想起高考。
成绩揭晓了,长长的吁了口气。还好,清华上定了。
昨天拿到了通知书。
没有特别的喜悦,或许是因为已经知道了的缘故,也没太仔细看,暂且搁到一边。
心终于放下了。
母亲比我还兴奋。她自己深受文革之苦,恢复高考后没能考上大学,这是她毕生最大的憾事。这一个月,她自称是“醉生梦死”。可怜天下父母心!
父亲当然也很高兴,但是对于母亲让他掏学费钱就只能苦笑了。没关系,他早就习惯了。
后话
本来要写很多,可是打开电脑才发现,原来已经有那么多的细节从记忆中溜走了。
没有能够详细地描述一番我的老师们,心下很是歉然。我知道,我这一辈子都会欠着他们,无论做多少都是难以回报他们的。
同学们的境况各不相同。有些横下了心,要复读。复读的越来越多了,只能心里默默为他们祝福。有的决定就上二志愿了。有的虽然上了一志愿,但没能上一专业,心里总还是不大舒服。也有的知道了成绩后,就联系出国。
或许由于今年自己是参与者,所以考后既极力回避与高考有关的东西,又很想了解录取情况。这种关心则乱的心理,使得我作为一个置身其中的考生,反倒对于一些情况很不了解。比方说,全国卷的东西,我基本上一眼没看,也不敢兴趣。如果这篇文章中有什么令读者不悦的话,那只代表我个人当时的看法;而且因为身为考生,所以很有可能一些话是很偏激的,请见谅。
天气渐渐不那么热了。明年高考提前到了6月,这真是考生们的福气。作为很有可能是最后一届7月考生的我,只想说:新的路,才刚刚开始。
【原作于2001.07.09】
他,是这个故事的男主角,长的也还算帅吧,最喜欢看电影,尤其崇拜周润发,而且姓马,我们就叫他小马哥吧。
她,是这个故事的女主角,长的也挺甜的,最大的缺点是多愁善感,最大的特点是非常文静,而且学文,我们就叫她小文吧。
他,住在北京。
她,住在郑州。
他的父母和她的父母非常熟,是几十年的老朋友,所以当她寒假要来北京补习时,理所当然地住在了他家。
故事就是这么开始的。
“Hi,我叫小马哥。”
“你好,叫我小文好了。”
好奇怪,她竟然没有对我的名字感到惊讶。
“你要补习语文?”
“其实不是啦,但我父母觉得来北京感受感受生活,体验一下首都的气息,对我写作有好处的。”
“闹了半天是来玩。”
“那倒也不是,我可是要上课的哦。”
“呵呵,上课和玩并不冲突。”
“你喜欢看电影么?”
她来之后的第一个星期天,他这样问道。
“喜欢啊。”
“真的?哈哈,有的聊了。”
“你也喜欢?”
“废话,要不我问你干吗?”
她的脸色忽然变得好难看,是那种通红通红的样子。
遭了,我怎么忘了她是个超-超-超腼腆的女孩。他想。
他说话怎么这个样子?她想。
尴尬的沉默。
“你都看过些什么?”
她的脸又红了。
不会吧,这句话可是超-超-超客观的,而且吐字清楚,发音标准,决不会令人误解。
“实际上,我只是喜欢看电影,可基本上没怎么看过。”
我倒。这样也叫喜欢。呵呵。
一种优越感在他心中升起。
卖弄一下吧。
“那你喜欢哪里的电影?大陆的,港台的,还是好莱坞?”
“都喜欢吧。”她愈发窘迫了。“哪里的电影好看,就喜欢哪里的。”
“哦。”他故意把嘴张得大大的,让这个“哦”发挥出最佳效果。“我是好莱坞迷。”
“你一定看过很多吧?”
那种优越感愈发强烈了。
“呵呵,这可不敢当。你想看么?我可是有好多好多DVD的。”
“是吗?”
于是他们便开电影。
“先看《世界末日》吧,这可是Bruce Willis的大作哦。”
“谁?”
“Bruce Willis.就是布鲁斯。威利啦。”
“威力?好奇怪的名字。”
他忍住了笑的冲动。
他本来是想用大片的视觉效果震撼她一下,可她却只着迷于Bruce Willis和Liv Tyler所演绎的父女情,以及Liv Tyler和Ben Affleck的爱情。
他看到了她眼里的泪光。
我倒。这样也会被感动。呵呵。
还真是多愁善感的小女生。
他们又看了《完美风暴》,当Mark Wahlberg即将藏身海底,对心爱的妻子说“Just love, no goodbye”时,他又看到了她的泪光。
他忍不住想说点什么,却只冒出来了一句:“很感人,不是吗?”
这可太不符合我小马哥的性格了。怎么能说这种垃圾话。不过效果倒是不错。都快哭出来啦。
可她却显然被感动着,默默地点了点头。
他还想放动作片,却挑了一部《燃情岁月》。
我真坏,他忍不住想到。
果然,当Susannah举起手枪,结束自己悲剧的一生时,她哭了。
他默默地地上手巾,心里却快笑翻了。
“那个男主角演的真好。”她心情平静下来后说。
“谁?Brad Pitt么?”
“他叫什么?”
“Brad Pitt.你的眼光还不错哦,他可是超-超-超帅偶像,和我一样。”
她笑了,笑容还真的很灿烂。
“你还想看他的影片么?”
“嗯。”
于是他放了那部《大河恋》,也就是奠定Brad Pitt偶像地位的那部经典之作。
他很满意地看到她再次落泪。呵呵,幸亏你只是喜欢看,而不是经常看。
要不你们家的钱早被好莱坞骗光了。
……
“小姐,你还想看?已经看了一天了。害的我中午饭都没吃。”
“没关系,让我把《乱世佳人》看完嘛。”
原来熟了以后,她说话还是挺随便的。
“那你做饭。我妈要是知道我一天什么都没做,不务正业,非赏我n个耳光,而且括号,n大于等于10,反括号。”
“行。而且我不会跟伯母说的。”
嘿嘿,这本买卖不错,我什么都没做,她却给我做饭,还欠我n个人情。
第一个星期天就是这么度过的。
“带我上街吧。”
第二个星期天,她如是说。
“拜托,小姐,我可是大忙人,外加大帅哥,我有很多事要做。”
“比方说?”
“嗯……睡觉啊,看电视啊,玩电脑啊。好多好多。我都忙不过来了。”
“可是你有义务照顾我啊。你父母可是这么说的。”
“放心,北京可是天子脚下,有王法的地方,你用不着我照顾。”
“万一……”
“万一什么?”
“万一有男生欺负我怎么办。”
“你怕男生欺负,我还怕被女流氓截呢。而且现在不截钱,专截色。”
“哎呀,小马哥,你就跟我去吧。”
女生这么求都不答应,可是有损我小马哥的名声。
所以他们就上街了。
第一站当然是天安门,在人民英雄纪念碑,他们请人照了张合影。
“知道么,我有几个哥们,下午放学后没事,就跑到这儿来鞠躬,结果让警察叔叔给轰跑了。”
“真的?”她笑得嘴都合不拢了。
“还有,我们经常每次外出都玩一个游戏,谁输了,就得大声喊‘北京真美,北京真大,我第一次来北京,我还要来。’要用方言喊出来。”
说着,他自己都笑了。
可她没有笑,眼睛里有着一点怒色:“你们那么看不起外地人?”
要是别人,他肯定会毫不在意地回敬一句。
可他却说:“有时候我也想,这就是地方保护主义。人多的欺负人少的。要不华人在外国都被人歧视。”
真奇怪,我脑子里怎么会有这些大哲学。而且这样说话,也不是我的性格。她在影响我吗?
开什么国际玩笑,被这种多愁善感小女生影响。
“这还像句人话。”
他看到她眼里的怒色退去,嘴角的微笑又出来了,于是说:“是,小文小姐,我一直不是人。可我问你,你是东西吗”
“你……我不跟你讨论这个问题。”
“哦,认输喽。小文小姐认输喽。”
……
他们又去了西单、王府井。
“怎么样,够繁华的吧。”
“比郑州好那么一点点吧。”
“拜托,小文小姐,您这可也是地方保护主义。”
“也许有那么一点点成分吧。可郑州有亚细亚商场
【纯属虚构,谢绝转载】
刮着北风伴着意中人的日子,毕竟只有那么几天。
桩考通过之后,我们各自又恢复了散路练习,碰一块儿的机会就少了。
不过保持着短信的来往,但也无非就是偶尔的一句玩笑,以及问问学车进展如何。
按理说,见不到她,那种本就并不明晰的感觉或许也就该结束了,何况我的理智从来都告诉我我们绝不可能。
然而并不,睡觉的时候她的脸总浮现在眼前,进入我的梦中。
而早晨醒来脑子里所闪现的第一个人也总是她。
我对自己的变化感到害怕,努力地不去想她。
结果却只是更加努力地回忆共同演绎的每一段情节。
我终于向自己的情感认输了,我发疯地喜欢上了她。
我并非没有谈过朋友。
所谓前女友那段闹剧不算,我之前也还曾交往过一个女孩。
现下所能回忆起来的,只有她的吻的味道,以及用力搂紧她的时候她淡淡的体香。
我当时是很认真地喜欢着她,我们也从一开始就很顺利,大抵是有一天我什么都没有说就傻乎乎地去强拉她的手。
她不知所措地让我拉着,也就算表示允许我的行为。
至于所谓前女友,那是她主动找上门来的。
所以这种强烈的喜欢某个女孩,却不知如何是好,于我也是头一次。
这可真是一种煎熬。
大脑几乎24小时不停地思念着一个人,想着她含蓄抑或灿烂的笑,她银铃般悦耳的声音,她时而蹙起的双眉,原来都早已那样清晰而不可磨灭似的刻进了心里,每一次的心跳都仿佛只是为了提醒我她的完美。
我真的是走火入魔了。
开学。
哥们也回来了。
我小心翼翼地向他问起他俩的事,他很干脆的说他们分了。
他竟似全然不在乎的样子,说完了也不理我,径直到阳台点起了一跟万宝路,例行公事似的念道着:
“Men Always Remember Love Because Of Romance Only.”
――我曾经抗议说改成women似乎还贴切些,不过那样就是Warlboro而不是Marlboro了。
然后他就开始打电话,大抵是打给新欢,不,已经是他第n任太太了,n大于等于6。
课程一开始,繁重的学业就再度压的我喘不过气来。
我短暂的熊熊烈火也就硬是由于氧气不足而被扑灭了。
不过我每晚入睡还是必会想她。
而到了周末,稍稍有点空闲的时候,阳光明媚适合泡妞的日子我也会老老实实地呆在宿舍里,等着她上线。
奇怪的是她也仿佛遵守约定一般总是下午两点准时出现。
我们总可以一口气聊到晚饭,各自休息一小时,吃饭,然后继续聊到午夜。
她换了个qq号,哥们不认识,于是哥们还笑我愈发没有出息竟然qq交友去了。
的确,那样可真是连pie版都不如的悲哀选择。
我们总有聊不完的话题――不知这是我第几次说这句了――我们各自的生活有着那么大的差距,然而我们又分享着那么多的共同。
我们开始能够分享内心深处的秘密。
我们有着不可思议的默契。
在我因学校各种乱七八糟的事情而心情烦躁的时候,她总能用她的乐观和关怀打动我,温暖我。
仿佛有一个小小的太阳,直接在我眼前升起。
友情愈深,表白的念头愈是强烈。
有人说过,男女生之间是不可能有单纯的友谊的。
这话我信,因为最开始建立友谊的基础就是互相有好感。
这种好感,无论你怎样辩解,终究是对异性的好感。
也因此,只要你是异性恋者,你对于你的异性朋友的感觉就一定会是有点模糊的。
如果感觉清晰,那一定是因为有某些外界因素在作祟,使你不自觉地压抑了让这种感觉发展为爱情的可能。
我疯狂地想表白,但又害怕如果被拒绝,那么,我会失去这份来之不易的友谊。
然而我更加不愿意因为这种懦弱,而错过我极为珍惜的女孩。
我不想将来会后悔,后悔自己曾经没有努力去争取可能属于我自己的幸福。
因此即便明知道会被拒,我也要做这样一件事,对自己的心有一个交代。
于是,我郑重地约她吃饭。
我想,她应该已经明白我的意思了。
她接受了我的邀请,末了说道:“嗯我也有些话要跟你说。”
我怔怔地看着液晶屏上的那一行话,突然很清楚的意识到:
――我完了。
不知为什么我却一点都不难过。
仿佛这是早已料定的事情,只不过我自己一直一厢情愿幻想着不是这样罢了。
我想了想要跟她讲的话――是的,我知道我没戏了可我也仍要表白。
这是为我自己,已经与她无关了。
那家僻静的茶馆,在上午十点是不会有什么生意的。
桌子上摆着一壶普普通通的铁观音,我和她对坐着。
我突然觉得有点荒诞,仿佛要决斗一般。
我细细打量着她,许久不见,她日见清瘦了。
就这样静静地坐着,我也觉得很满足。
但必须说的还是要说。
“其实你也大概知道我想跟你说什么罢。”
她点头,我于是继续说,“其实我喜欢你很久了,只是以前我不知道那就是喜欢。
“那时你还是他的女朋友,在他的事情上我做了很对不起你的事情。
“后来我一直很自责,因为当我明白且清楚地意识到我对你的感觉的时候,我就很后悔当初让你那样的伤心。
“那句很俗的话不是那样说的么,喜欢一个人就是要让她快乐,可我当时没有。”
“唉你不用老提那件事的,”她淡淡的插了一句说,“我早就不计较了。”
“嗯,”我继续我的独白。
“后来我们成为了好朋友,真的是很好很好的朋友,这让我非常非常开心。我从来没有品尝过这样的友谊的滋味。
“可另一方面,我对你的感觉也越来越强烈。
“我心里很矛盾,我不知道我是否该珍惜眼前的友谊而不要去破坏它,还是要忠于自己的感觉,勇敢地对你说,我喜欢你。”
这个时候我们四目相视,我却读不懂她的眼神。
“我想,其实对于我,无论你是否愿意做
我的女朋友,还是只想跟我做普通朋友,对于我那都已经是莫大的奢侈。
“现在,我把这个选择交给你。”
我从包里掏出两支玫瑰,一支红玫瑰,一支白玫瑰,轻轻地放在桌上。
她看着花儿,没有伸手。
她轻轻地几乎是无法觉察地叹了口气,说:“其实,你喜欢我我早就知道啦。
“那时候去你们宿舍,他不在,就咱俩,你就总爱偷偷看我。
“那天在食堂我在你女朋友面前恶作剧故意去挽着你,你当时紧张的身子直哆嗦。
“看电影那次,你夹着我的胳膊不肯放开,还让我如果难受就多靠一会儿,那语气分明就是极喜欢我的样子。
“在驾校的时候,每次刮起风来,你总要把自己的身子转一转,替我挡挡风。
“前一阵子咱们聊qq,我感冒那次,你分明已经等了我三个小时了还非要我立即吃药睡觉。
“如果这样我都还不明白你的心意,那我也实在太傻啦……”
说到这里她的脸上泛起了笑容,眼睛闪闪发光。
可她顿了顿,脸上的笑容淡去了,随之逝去的还有眼神的光彩。
“可是……”
终于来了,我的审判。
“上学期发生的那些事儿,把我的心都给捏碎啦。
“虽然说,现在已经不疼了,可是,那道伤口毕竟留下啦。
“你人很好,但我很不想在离那道伤口那样近的地方,再去开始一段新的故事。
“我怕有一天迟早会牵动那个伤口,我会受不了的。
“――所以,不如远远的躲着它,让伤口慢慢变成一块麻木的疤。”
“你知道我会好好照顾你的……”
“我知道,你会对我很好很好,但是,我真的不想再有任何关于那件事的回忆。让你照顾我的话,我做不到。”
“……你,还会经常想到他么?”
“会……”她把头侧了过去,让那抹阳光均匀而放肆地抚慰她的脸。
轮廓是金色的,似乎轻轻触动了我某个微不足道的记忆。
“……你心里还喜欢他么。”
我们做了这么久的好朋友,我从来不敢问她这一句。
她缓缓地点了点头:“很可笑,不是么?”
“不,一点也不。
“咱俩对待感情都是极认真极认真的,只是因此可能显得有点落伍了。”
她笑了:“我还一直以为我挺前卫呢。”
“穿着打扮前卫,跟思想、性格是两回事。咱俩在爱情这问题上都是土包子。”
“唉,那你说这样是好还是不好呢。”
“其实也没什么。只要未来哪一天,我们也能够碰见和我们一样对待感情是认真得一根筋儿的人。
“只要我们到时候懂得珍惜,那么我们一定会幸福的。
“你需要时间来帮助你忘掉那些不愉快的事情,其实这很正常。
“只是,你不要连带把我也忘了就好啦。”
“怎么会呢,我们是这么好的朋友啊。”
“嗯,我希望我们一直都是这样。”
“嗯,永远永远。”
她伸出手,轻轻地握住那支白玫瑰。
车站。
我目送着那辆车载着我憧憬了无数个夜的爱情,一去不复返。
心里却一点也不难过,只默默地反复念着“永远永远”四个字。
――衷心希望,我们可以做一辈子的朋友。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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