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竞争
声明,我又要愤青了。
听说,在最近的一次全国规模的外语比赛中,北外的代表队,因为赛事承办方是外研社,因此可能受到了些关照,顺利进入了决赛并夺冠。又听说,在半决赛的时候,出了点插曲,颇有些观众对于比赛的结果不太满意而议论纷纷。
其实赛制本身就有点争议。在半决赛以前的比赛中,统一采用的是美国式的议会制辩论形式,而半决赛和决赛采用的是中国人比较习惯的传统赛制(发言、自由辩论、总结陈词)。这是事先就商定好的,倒大概从公平竞争的角度来看没有什么可非议的地方,除了这种安排的逻辑。不过在执行中,到了传统赛制后,先前的一批评委(其中有些外国朋友)全部被撤换了,换上来的是北外的老师。
这也是听说。但倘若属实,我就不得不有点怀疑了,北外的朋友们难道就不懂得避嫌么?自己的选手参赛,评委又是自己的老师,这无论如何说出来都是会让人难免有点联想的。
很可惜,我之后的一些听说就只加重了我的疑心。这就是之前所说的观众的反应,据说部分观众是对半决赛评委的评判颇有些不以为然的。也据说私底下一些外国朋友(先前的评委)对于比赛的结果也很不满意。貌似有同学戏称本届比赛为”北外杯”,而非”外研社杯”。
这样的事情,似乎总是在发生。去年的奥运会,我们为男子击剑队惋惜,同时对当时的裁判愤怒。还有日韩世界杯上卑鄙无耻的韩国(韩国似乎最爱这种事情)。这种被人使坏的滋味非常不好受,作为受害者我们也总是呼吁公平竞争。然而在生活中我们自己却又往往在做着同样的事情。北外的这件事情,我是听说,然而我深信不疑,因为这太有可能了,尤其是在中国。何况我也亲见过一些,譬如在去年在校园里观看3对3篮球赛所看到的东道主裁判黑掉外校选手的事情。事后还理直气壮的说,在自己家门口绝不能让外面的拿第一。
如此种种行为背后的逻辑,是对荣誉与利益的贪求。利益抛开不谈,单说荣誉。我一直觉得,不公平竞争得来的荣誉其实是污点。人们容易记住的不是那辉煌的一笔,而是那一笔是如何写下的。回想世界杯,我记住的不是韩国最后的名次,而是韩国借裁判的帮助黑掉的意大利与西班牙。
或许当事人所希望得到的,是不了解情况的人的赞美。几十年后,或许人们只会看到白纸黑字的那几个字,而不是事情的过程。真相就是这样被遗忘。即便是同时代的人,倘若真相的宣传不够,那么也极可能被虚假的荣誉所欺骗。
这就是为什么沉默的大多数绝不能沉默。当不公正发生的时候,我们一定要站出来说话,而不能寄希望于”让事实说话,让历史评判”这样的想法。事实是喜欢沉默的,谎言则最爱喧闹。倘若大多数人听到的只是谎言,那么谎言的目的也就达到了。
末了,要补充一下,倘若我的确只是道听途说而说错了话,那么我姑且也不过是网络上又一个撒谎的骗子,无所谓,这样的人多了,多我少我一个都无碍大局。但倘若我说的是实话,那么真相就得到了传播。这就是为什么我一定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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