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英语辩论赛:Day 3 培训2
今天是培训的第二天。全天活动的高潮大概是下午的练习赛,可谓用场面壮观,相当混乱来形容。
不过首先说说上午。上午续讲了一些辩论技巧,并随后讨论了评委的执法问题,作为对评委的培训。讲来讲去,我觉得规则都不能防止作弊出现,或者确保作弊出现后能公正解决,颇有些像网络传输的基本哲学:尽力而为(best effort),而非尽善尽美。
下午的活动无疑是在混乱中开场。由于打印机的问题等,对阵情况贴出来的有点晚,而又是A4纸打印,大家便都挤上前去。今天的三个辩题分别是:
- Governments ought to generate revenue by sponsoring gambling.
- Smoking should be banned in all public areas.
- The government has no place in the consensual sexual affairs of its citizens.
我们做反方,我们首先否掉了吸烟那题,虽然事后我认为这题完全是可以辩的,从同时满足非吸烟者的需求和吸烟者的需求角度来出发。至于赌博和自愿性行为,其实可辩性差不多。我们提交的顺序是132,正方正好是231,所以最终辩第三题,政府应否干预国民的自愿性行为问题。
事后的讨论,这题正方如果定义上做文章,恐怕相当不好辩。如果正方定义为政府不应干预夫妻间的自愿性行为,那当然反方是不能辩的(当然这是极端的例子,也是个不合理的定义,反方可以依法申诉)。如果是婚外恋,依然不好辩。因为从我们的角度来说,直观上最有利的武器是卖淫、性贿赂这样的自愿性行为,其危害是显而易见的(其实对方可以反驳这些未必是真正意义婚丧的自愿性行为);此外就是AIDS等性病的传播问题。而如果辩婚外恋这种伴侣相对固定的自愿性行为,且其动机也往往不那么功利(不是为钱或权),那么就要费脑筋了。
不过实际情况中,正方并没有这样做,而是直接辩护全体的自愿性行为。这样我们准备的素材就全部都可以用上了,对正方的打击也比较大。
明天就开始正式比赛了,呵,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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